关于汇总本部门教师培训情况的通知
各系(院)、部:
《湖北美术学院师资培训工程实施方案》(湖美人字[2011]9号)已出台实施一年半时间,各系部高度重视师资培训工作,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打下了良好基础。
为进一步总结师资培训的经验,请各系(院)、部将2012年度(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本部门的师资培训工作根据《湖北美术学院师资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内容进行汇总形成文字材料并加盖公章,于11月22日下午5点报送至人事处225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5243739@qq.com。
注:行文格式为:XX年XX月—XX年XX月XX老师参加了XX活动。
人 事 处
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