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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湖北高校第三届摄影
艺术展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一、活动目的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推动社会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促进中国高校摄影教育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校园,展示湖北高校摄影教育30年成果。
二、组织机构
主办:省教育厅 省文化厅 省广电局
参展对象
为了使本届展览能更加全面的体现30年来我省摄影教育和群众摄影活动的开展,《湖北高校摄影艺术展》将分别在两个以上展览场地举办,分专业组和非专业组两个组别,并在两个组别中分甲、乙两个类别。
专业组为:凡在高等学校从事摄影、摄像、动画、新媒体等必修或选修课教学工作的专、兼职教师,以及从事上述专业及绘画、设计专业学习的学生。教师为甲类、学生为乙类。
非专业组为:非视觉艺术专业的高校师生。教师为甲类、学生为乙类。
四、作品要求
专业组;
1、要求参展作品具有较高的学术探索性和较新的视觉表现语言。
2、倡导对图片载体,展示设计、展示空间的再表现
3、倡导以摄影为载体的多学科多形式作品的展示
非专业组;
2、参展作品需积极向上,贴近现代生活,反映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2、作品需体现创新思维,能够通过其摄影艺术作品反映作者的探究精神;
五、技术要求;
专业组师生入选作品一律自行制作和装裱,个人最大尺寸不得超过1.5M×2M,届时将根据展线具体规定。
作品一经入选要求提供使用RAW格式拍摄并转存为TIF格式的电子文件,小于该技术参数的拒绝接收;传统胶片拍摄后自行将其扫描成60兆以上的TIF文件。
六、参展要求
1、初评作品一律交5×7扩印片或自行剪裁好的长边不超过7英寸的照片;
2、抽象作品在照片背后用箭头标明向上的方向。组照需用透明胶带连接并标明序号。
七、评选方式
本届展览分为初评和复评两阶段进行。届时,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在专业组和非专业组中分别评出最佳学术奖和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同时,评选出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
八、送件时间及地点
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10日(以当日邮戳为准),报送地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经济管理学院,邮编:430074,联系人:夏峰电话:027—67883209 (办),手机18971653441。邮箱;xfxfok@sina.com QQ邮箱1838205155 QQ邮箱281085054
九、展览时间与地点
本届展览将于2012年11月下旬在武汉展出(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其它事宜
1、为了做好本届展览的有关组织工作,决定成立湖北高校第三届摄影作品展览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姜贵君、方肃,副主任夏峰、沈祥胜、陈建平、付平、魏红刚、武建国,秘书长夏峰、姜琳,办公室将具体负责本届展览的一切具体事宜。办公室设在湖北省高校摄影学会(中国地质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夏峰处。
2、凡在本届展览中入选和获奖摄影作品,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用于非商业用途)。除向有关摄影报刊推荐外,还将在湖北教育信息网(e21)体卫艺网上刊载。凡参评、参展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版权、名誉权等相关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
附表1:
湖北高校第三届摄影作品展览参展作品登记表
学校名称(盖章):湖北美术学院
作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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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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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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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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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所在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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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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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甲 、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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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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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品
简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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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组别分为专业组、非专业组;
2、类别分为甲、乙两类,甲类为教师,乙类为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