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2年度科研统计的通知
一、填报时间:
1、11月30前纸版文件和电子材料;
2、老师们报送的必须为2012年1月1日起---2012年11月14日时间范围内的各种科研成果,11月14日之后的作为下一年的统计范围;
二、具体填报内容和要求如下:
1、每个老师必须填写《湖北美术学院XX年度个人申报科研成果奖励登记表》;
2、论文在期刊、著作中发表需要提交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在著作中发表需提交著作封面、目录、著作在版编目(CIP)数据页的复印件;
3、个人专著需要提交著作原件;
4、科级成果获奖必须为厅局以上等级的社科优秀成果奖方可申报,申报需要证书复印件和电子扫描件;
5、美展获奖提交证书复印件和电子扫描件(证书中必须有完整的名称/作者/时间/及评奖单位)展览入选提交证书复印件和电子扫描件或展览画册(封面、目录CIP页)、担当评委(省级以上级别,提交评委证书或相关证明)、策展提交策展证明、个展或群展需提供湖北美术学院主办或地市级公立美术馆出具的证明或画册原件
6、专利需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
7、纵向课题需提交立项通知书,横向通知需提交合同复印件及财务入账证明;
8、电子文件以“获奖人-获奖名称”、“专利人姓名-专利名称”这样的格式命名;
9、填写上去暂还没拿到证书的在电子表格备注中需要注明;
10、《湖北美术学院XX年度个人申报科研成果奖励登记表》已经上传至到共享,各位老师也可以在学校网页
http://kyc.hifa.edu.cn/tzgg/tz/9097.htm上浏览科研统计方面学校的发文,
11、咨询电话:科研处81317086
设计系办公室